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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炸概論

    爆炸現象常伴隨著火災的發生,本章節考生應著重於爆炸之定義、分類及

過程加以認識,其中對粉塵爆炸應特別加以研讀及注意。

壹、爆炸

一、爆炸之定義

  所謂爆炸定義說明如後:

  爆炸是物質能量突然地、迅速地釋放的現象。 燃燒如反應極快速,大量反應

熱能使生成之氣體與周圍空氣膨脹使熱能 轉變為機械能,產生壓力釋放,伴同

熱、光及爆音,此現象即為爆炸。 爆炸係壓力之快速產生,並釋放至周圍壓力

較低之環境,因氣體快速膨 脹,擠壓空氣或容器壁摩擦,發出聲響,通常造成

破壞。 燃燒爆炸在本質上與燃燒無異。

  因在火災學上將其歸類於非定常燃燒(燃燒產生之熱量,遠超過逸散之

量),又屬於發焰燃燒中之混合燃燒。

  爆炸可分燃燒爆炸及壓力爆炸,壓力爆炸指鍋爐等壓力容器因容器老化 或內

壓過高造成容器爆裂稱之。

二、爆炸之分類

  物理性爆炸:指鍋爐及壓力容器,由於內部壓力過高,容器不勝負荷

而破裂,而發生迅速釋壓之現象。

5-004 火災學(含概要)

  化學性爆炸:如石油、火藥類物質,由於快速之放熱反應,所導致的

壓力迅速增加及釋放,此現象即為爆炸。

  粉塵爆炸:粉塵與空氣混合燃燒,火焰傳播極為快速,幾乎瞬間,由

於氣體膨脹所產生之壓力,而發生爆炸。

註:燃燒與爆炸之差異在於燃燒反應有無造成壓力

  由爆炸時物質之相態,爆炸可分為「氣態爆炸」、「液體爆炸」「固體

爆炸」。(參見陳弘毅85 年三月二版p87

  氣態爆炸:又可分為瓦斯爆炸與分解爆炸

瓦斯爆炸:可燃性氣體與助燃性氣體之混合所生之爆炸。

  分解爆炸:物質因熱分解而引起爆炸,此種爆炸需有助燃性氣體

存在。

  液態爆炸:又可分液體混合爆炸與蒸氣爆炸

  液體混合爆炸:指兩種以上液體混合所生之爆炸。

蒸氣爆炸

  固態爆炸:又可分為爆炸性物質爆炸、混合爆炸與電線爆炸

爆炸性物質之爆炸:

  混合爆炸:指兩種以上固體混合所生之爆炸。

電線爆炸:指過大電流通(過電流)所生之爆炸。

  於工業上爆炸可分為「物理性爆炸(爆裂)」、「化學性爆炸(爆燃、

爆轟)」「物理化學性爆炸」。

物理性爆炸:

  物理性爆炸特徵為「爆炸現場通常無燃燒痕跡」,並且傷者衣服無

大面積燃燒痕跡。

  如輪胎爆炸、電線過負載爆炸、火山爆炸、水蒸氣爆炸、突沸(沸

騰液體膨脹蒸氣爆炸- BLEVE

  儲槽在施氣體耐壓試驗失敗所發生之爆炸等,皆屬於物理性爆炸

化學性爆炸

  化學性爆炸特徵為「爆炸現場有燃燒之痕跡」,且傷者有大面積燃

燒痕跡,這是因為燃燒之化學物質爆炸燃燒波於受難者四周展開,

導致皮膚表面大面積燒傷。

  氣體爆炸、霧滴爆炸、粉塵爆炸、分解爆炸、聚合爆炸、反應性失

控爆炸、可燃性蒸氣爆炸、爆燃及爆轟。

爆炸概論──5-005

物理化學性爆炸

  物理化學性爆炸是同時或順序發生物理及化學性爆炸。

  當液化氣體因某種因素造成壓力低於臨界壓力或溫度升高至其臨界

溫度以上時,因無法維持液態而急速氣化致體積膨脹造成(BLEVE

現象,此為物理性爆炸;如此種蒸氣具易燃性,接觸外部著火源

後,又於大氣中發生蒸氣雲爆炸(UVCE)形成火球,此是化學性

爆炸;此兩種現象係緊接著發生,先發生物理性爆炸繼之發生化學

性爆炸故稱為物理化學性爆炸。

  註1:爆燃(deflagration):放熱(熱、燃燒)反應快速地從氣體燃燒源,

因傳導、對流、輻射等擴延至未反應物料。燃燒區經由物料擴散至

未反應物料的速率低於音速。

  註2:爆轟(detonation):放熱反應並於反應物質中產生震波,通常造成

爆炸。反應區擴延的速率比未反應物料中之音速更快。

三、爆炸之過程

  爆炸之過程可分三階段來說明:

  引註:本階段就採取預防措施來防止爆炸產生

  當可燃氣與氧混合後之混合物,再給予熱能時,先由局部發生激烈反應

產生火焰,此為起爆或引爆過程。

註:本階段應採取抑制措施來降低爆炸造成之損害

由引爆衍生之熱,使燃燒延伸鄰接未反應部份,此時火焰面依舊快迅持

續進行毋須再供給熱能,此為成長過程。

註:本階段應採防護措施來降低燃燒損害擴大

、爆炸性物質之定義

定義1

  在可燃性有機物中,部份受到熱或撞擊即起化學變化。除產生游

離熱量外,同時產生大量氣體,使局部壓力快速上昇,其中因高

溫活性氣體分子之作用,繼而引發其他部份急遽分離現象,此類

物質稱為爆炸性物質。

5-006 火災學(含概要)

以流程圖表示如下:

    部份可燃 性有機物 受熱 或撞擊 產生游離 量氣體 使其他部份發生 急遽分離現象

  註:凡可燃性有機物有以上性質稱為爆炸性物質

定義2

  在熱力學上定義:

  凡處於不安定平衡狀態之一個、多個均一系或非均一系物質,遇有

輕微之攪亂作用,即發生物理或化學變化,促使周圍壓力上昇之物

質稱之。

五、爆炸性物質之八大特性

  爆炸性物質屬於第五類危險物品,其特性有八,說明如下:

可常爆引爆炸性物質本身必具可燃性。

高引爆炸性物質含氧量,故燃燒時通常毋庸外部供氧本身就能提

供大量氧氣。

易常爆引爆炸性物質本身引火點低、具易燃性,故製造、保存及搬運應

特別留意。

活爆活引爆炸性物質因活性大易受加熱、火焰、衝擊、摩擦或與其他化

學物質或藥品接觸而發火。

易引爆炸性質易因長時間貯存而起氧化作用,因氧化作用而

起熱分解,此時周圍環境供蓄熱條件,就有起火爆炸之危險。

本爆爆本常常本本引爆常常本

滅滅滅易引此類物質多為爆炸燃燒。燃燒速度快,滅火不易,不適用窒

息滅火法,以水冷卻為宜。

註:禁水性物質不宜用水滅火。

本有引爆炸性與物質與第一、三、六類危險物質混合有危險 之虞,禁止混合

載運。與第二、四類危險物品混合危險性小,但仍視為 有危險。由此可知不可

與任何物質混合為爆炸質性物質特性之一。

六、爆炸性物質之種類

低爆藥:指爆每秒1000 公尺以下之爆藥,含黑色火藥、無煙火藥。

黑色火藥

成分:由硝酸鹽為主體之有煙火藥。

爆炸概論──5-007

形狀:呈亮黑色顆粒或銀灰色粉末。

特徵:燃燒時有濃烈硝石味道,冒白煙。

性質:對熱、磨擦、震動及火花都相當敏感,很小的火花就可引

爆,但容易吸潮結塊。

注意事項:黑色火藥因為製造、取得、引爆容易,所以歹徒最慣

常使用。處理時,要特別注意它對磨擦、火花的高度敏性感性,

以避免發生危險。

無煙火藥:爆速每秒約700 公尺

成分:主要為硝酸酯類,又稱硝化棉。

形狀:呈琥珀色或黑色,有塊狀、帶狀、球狀、柱狀及有孔圓柱

體等形狀。

特徵:燃燒產生硝石味道及白煙均較黑色火藥淡。

性質:對熱、磨擦、震動較黑色火藥不敏感,但仍能以火花、火

焰引爆,大量燃燒時亦可能爆炸。

用途:獵槍彈、砲彈的發射藥。

註:係指爆炸性反應較為遲緩燃性之火藥類。

_____?開______色火藥與無煙火藥性質比較

黑色火藥特性無煙火藥特性

對衝擊、摩擦比較敏感。

吸收濕氣,則變質喪失爆炸性,

此種火藥係混合而成,不會自然

分解,故無自然發火之危險性。

對衝擊、摩擦不太敏感。

具迅速燃性及吸濕性。

  在開放空間點燃時,只會燃燒 不會爆炸。 呈淡黃色或淡褐色之固體,隨

時間經過會會變質變色。

  高爆藥:爆速每秒1000 公尺以上之爆藥,含代拿邁炸藥、TNT(梯恩

梯)炸藥、TRT(特出特)炸藥、C炸藥、硝胺炸藥(AN)、AN-FO等。

Dynamite 代拿邁炸藥:爆速每秒約6000 公尺。

  特徵:貯存略久會產生結晶,在包裝紙表面上會有小滴狀或結晶

狀油漬滲出,爆炸時產生濃烈黑煙。

  性質:對熱、磨擦、震動都相當敏感,需用雷管引爆,貯存不當

及大量燃燒隨時有爆炸危險。 5-008 火災學(含概要)

  用途:商業上用於工礦爆破藥,軍事上亦為主爆藥。

TNT:爆速每秒約6900 公尺。

  形狀:淡黃色至棕色晶體可染色偽裝,一般長條形有一磅、及二

分之一磅二種,圓柱形四分之一磅,並可溶鑄成各種形狀。

特徵:夏天貯存時不純的TNT 可能有棕色油狀液體滲出,燃燒

或爆炸時產生大量黑煙。

  性質:對撞擊、磨擦反應遲鈍,需用雷管引爆。在曝露狀況下可

用火焰點燃,裝於密閉亦有可能爆炸。

用途:制式標準爆破藥包及彈裝藥。

   TRT:爆速秒約7000 公尺。

  形狀:淡黃色晶體,分為附導爆索的MI 型及沒有導爆索的M2

型兩種。

  特徵:每塊重約二點五磅。

  性質:威力較TNT 強,需用雷管引爆,對皮膚有很強的染色作

用,能使皮膚發炎。

  用途:制式爆破藥、地雷裝藥。

C3C4:爆速每秒約七九二三公尺。

  形狀:呈灰色(C4)至淺棕色(C3)的可塑性體,C4 炸藥並可

染色偽裝。

  特徵:C3 炸藥有濃厚的杏仁味,C4 炸藥則無氣味。

  性質:安定,容易燃燒,需用雷管引爆,威力甚強。

  用途:制式爆破藥包。

    ANAn-FO):硝受炸藥(AN),爆速每秒約4100 公尺(為TNT

的百分六十);硝胺-燃料炸藥(AN-FO)。

  性質:對磨擦、震動等較TNT為敏感,需用雷管或傳爆藥引爆。

  用途:商業上或軍事上都用為爆破藥。

窮人的TNT(胺係肥料、耗費低,容易製作)。

炸藥

  定義:所謂炸藥係指當其受到熱、摩擦、撞擊或火花時,立即引起

快速反應,釋放出高熱及大量氣體,導致爆炸反應迅速,可產和一

爆轟之火藥而言。

  種類:炸藥大部分是有機物,較重要的有雷汞、雷酸銀、硝化甘

爆炸概論──5-009

  油、重氮硝基苯粉、三硝基甲苯(T.N.T.)、苦味酸(Picric acid)。

說明如下:

  硝化甘油(Nitroglycerne)──屬炸藥

  硝化甘油即三硝酸甘油C3H5(NO3)3,係無色黏性強力的液體炸

藥,將其製成固態即一般所謂炸藥,可由甘油(丙三醇)和硝酸

及濃硫酸混合製得。

   C3H5(NO3)3 + 3HNO3C3H5(NO3)3+3H2O

   三硝基甲苯(T.N.T.)﹝C7H5O6N3﹞──屬炸藥

   三硝基甲苯C6H2(NO2)3CH3 為淡黃褐色結晶,比重sp.rg.1.66,熔 m.p.81℃,

不溶於水,可溶於酒精,發火點約300℃。可由甲 苯(C6H5CH3)與硝酸和濃硫

酸混合製得:

C6H5CH3+3HNO3C6H2(NO2)3CH3 +3H2O

苦味酸(Picric acid)──屬炸藥

  苦味酸亦稱三硝基酚(Trinitrophenol),屬硝基化合物,化學式 C6H2(NO2)

3OH,可由酚C6H5OH 與硝酸和濃硫酸混合製得。呈黃 色結晶。比重sp.gr.1.8

熔點m.p.122.5℃,發火溫度約300℃,殆 不溶於冷水中易於乙醚、醚、苯等。

C6H5OH+ 3HNO3C6H2(NO2)3CH3 +3H2O

四苯TeTraceneC2H8N10O〕──屬炸藥

   為淡黃色輕飄狀之結晶,比重sp.gr.0.5。點火時產生微弱黑煙,

爆炸時發生大量氣體,用於電雷管。

卡力特(Carlit)類:

  卡力特(Carlit)類係工業用炸藥。為瑞典人Carlson 所發明,於

土木作業上多所使用。

  知識補充:黑火藥最早發明的炸藥是黑火藥。它是由硝酸鉀、硫黃和木

炭等三種成份組成。廣泛應用於點燃各種炸藥、導火線及軍用 的啞藥。不同配

比另有不同用途,可用於做燄火、爆竹等。於 19 世紀60 年代左右,黑火藥逐漸

被無煙火藥硝化纖維素代替。 硝化纖維素所利用的卻是它本身是一不安定的化

合物,會迅速 分解而產生熱蒸氣而爆炸。

爆炸概論──5-023

柒、名詞解釋

引裂

   所謂爆裂係指在物理性爆炸中,並沒有產生化學反應,只有相的變化,但由

於液體急速氧化,其體積快速膨脹,產生之壓力足以使容器爆炸,此種爆炸

稱為爆裂。

引爆

  所謂爆炸物,係指炸藥、棉花藥、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及其主要原料而言。

引裂爆

  所謂爆裂物,係指爆炸物之混合物,因急速膨脹爆發,可瞬間將人及物殺

傷或毀損者,稱為爆裂物。

  刑法上所謂爆裂物,係指其物有爆發性、具有破壞力,可於瞬間將人及物

殺傷或毀損而言。

  爆炸反應:爆裂物爆炸時,一般會產生「超壓」、「碎片」、「人體的加

速和減速」、及「熱」等四種危害,而其中任何一種都足以致命。

引爆易易爆爆活爆易

  爆炸第一效應──超壓

  一般人耳膜所能承受的壓力為110atm(註:一至十個大氣壓力,1atm

= 760mmHg)。

  當壓力超出此範圍時,會造成耳膜貫穿到外傷及全身肢解等不同傷害,

隨著其器管密度的不同,而造成不同的傷害,如「氣胸」等。

  爆炸第二效應──碎片

  爆裂的容器爆炸後,會產生猶如子彈般的碎片而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。

爆炸第三效應──人體的加速的減速

  當爆裂物爆炸時會產生強大的氣壓,並導致觸及人員受到此爆炸加速衝擊。

受害者一旦開始向後飛去,撞到堅硬的地面後,便可能受到減速的傷害。

爆炸第四效應──熱 爆裂物爆炸時,爆炸中心點瞬間可產生高熱,溫度高達千度

以上,可將生 命物質嚴重灼傷,造成生命的危害。

常常燃

  當可燃氣已混合適當的空氣,混合濃度亦在爆炸範圍內,可省去混合擴散過

程,故其傳播速度較快,此混合氣著火時,於著火源形成局部反應域,在混

5-024 火災學(含概要)

  合氣中傳播,此反應域稱為燃燒波。其進行速度雖依氣體組成而異,但一般

0.1m/sec10m/sec

引爆燃

  定義1:可燃氣體與適量空氣或氧之混合氣,存在於一管狀容器中,在管內

合氣中之某點著火時,燃燒波與沖擊波結合後,突然增加燃燒傳 播速度,其速

度高達100m/sec3500/sec此現象稱為爆轟現象。而此 局部反應域稱為爆轟波。

  定義2:爆炸係為可燃氣與適當空氣混合狀態下之混合燃燒現象。混合燃燒

之反應迅速,溫度亦高,火焰之傳播速度快。

  火焰面進行非常快速與其前方進行之壓縮波所生之衝擊波融合,形 成一個

波,此波速度達音速以上,始趨安定者,此現象稱為爆轟。 火焰面(燃燒波)

與衝擊波合一,稱為爆轟波。爆轟波通過後,其 化學組成即發生變化,此波若

撞到物質,不但在極短時間內給予強 烈的衝擊壓力,同時也會產生機械的破壞

作用。

PSP

PSP」為防止爆炸安全工學之三個過程之專有名詞,其代表意義說明如下:

第一個過程:「P」預防作用(prevention)為阻止爆炸之第一過程。(防止

爆炸發生)

第二個過程:「S」抑制作用(suppression)為阻止爆炸之第二過程。(防止

爆炸成長)

第三個過程:「P」防護作用(protection)為阻止爆炸之第三過程。(抑制

爆炸所產生之熱、壓力及衝擊效果)__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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